各位老师、同学:
现将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相关老师和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中德学院学工组
2021年12月5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就做好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创)、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创)立项项目结题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21年立项的国创、校创项目(含2019-2020年未结题项目),项目主持人是2022届毕业的学生要求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二)结题考核内容
1.项目申请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3.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三)结题验收要求
1. 国创项目实施期内,至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验收:
(1)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SCI、EI-JA 收录论文、国内核心期刊论文、浙江科技学院学报);
(2)项目组成员以第一发明人获发明专利授权或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
(3)项目组成员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及以上(要求授权);
(4)项目组成员在浙江省“互联网+”大赛获铜奖及以上奖项;
(5)项目组成员参与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并获奖;
(6)完成公司注册,项目成果落地投产,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税务报表为计)。
2. 校创项目实施期内,至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验收:
(1)项目组成员作为主要成员发表学术论文;
(2)项目组成员作为主要成员获得专利授权或者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
(3)项目组成员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软件著作权(要求授权);
(4)项目组成员在“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校级奖项;
(5)项目组成员获A类学科竞赛省级以上奖项;
(6)完成公司注册,项目成果落地投产。
3.校级项目验收优秀,达到国创项目验收标准,优先推荐申报2022年国创项目;
4.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和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撤销项目立项,追回已拨经费或中止经费拔付,指导教师3年内不得再指导项目,对项目管理不力的二级学院,学校将酌情减少下一期申报指标。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