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工通知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

发布时间:

2022-04-28

浏览次数:

点击:[]次

各位老师、同学:

现将浙江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浙江科技学院第十一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方案》转发给大家,请相关老师和同学做好准备。


中德学院学工组

2022428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

(一)项目培育

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更多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大学生敢闯会创的能力。

(二)项目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项目主持人需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3人以内。跨学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

学生只能申报或参与1个项目,已立项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2022年项目。目前已结题(以文件为准)或获奖的省级大学生创新项目(新苗计划)、省挑战杯竞赛项目和省级学科竞赛项目,在原有研究基础上可继续深入研究的,允许申报;已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级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不得参与申报。

2.项目组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学院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的教学科研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校内指导教师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研究生学历或曾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竞赛)学科竞赛中获奖,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全程起辅导作用,负责指导以学生为主的训练项目实施。同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能超过2个。

3.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经费用于支持项目实施及发表以学生为第一完成人的学术成果。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四)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5月15日前完成项目报名,项目负责人通过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98/)进行申报。

2.学院评审。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报会、评审会等,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以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等。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1),并将项目进行排序,电子稿和纸质稿(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于5月20日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3.学校评审。创新创业学院会同教务处等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二级学院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60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省教育厅。

4.学校按照不少于推荐国家项目的2倍设立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筹安排各类型项目的比例,逐步覆盖本校的各个学科门类。各二级学院按照不低于本学院在校学生总数的1.2%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优先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对能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在评审时给予适当倾斜。

二、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

(一)自查和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国创、校创项目(含2019年、2020年未结题项目),项目主持人是2022届毕业的学生要求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请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3.项目学术成果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三)验收程序

1.二级学院验收。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报会、评审会等,每个项目进行专题汇报,评审小组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果和存在问题等进行验收。

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后,填写2022年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2、附件3),附评审专家意见、签字并盖学院章,5月16日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2.项目负责提交结题材料国创项目通过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校创项目”(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提交结题材料,校创项目通过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98/)提交结题材料,5月17日前完成系统上传。

3.学校复核。

(四)结题验收要求

1. 国创项目实施期内,至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验收:

1)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SCI、EI-JA 收录论文、国内核心期刊论文、浙江科技学院学报);

2)项目组成员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

3)项目组成员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及以上(要求授权);

4)项目组成员在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铜奖及以上奖项;

5)完成公司注册,项目成果落地投产,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税务报表为计)。

2. 校创项目实施期内,至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验收:

1)项目组成员作为主要成员发表学术论文;

2)项目组成员作为主要成员申请专利;

3)项目组成员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软件著作权(要求授权);

4)项目组成员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校级奖项;

5)完成公司注册,项目成果落地投产。

3.校级项目验收优秀,达到国创项目验收标准,优先推荐申报2022年国创项目;

4.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和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撤销项目立项,追回已拨经费或中止经费拔付,指导教师3年内不得再指导项目,对项目管理不力的二级学院,学校将酌情减少下一期申报指标。

联系人:刘静娟,实验大楼417,85070757,邮箱:cxcy@zust.edu.cn


附件1: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2年国创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附件3:2022年校创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附件4:需结题的国创项目和校创项目名单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