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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推进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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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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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组织好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率,现将有关申报推进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一般为202012月至20213月。2021年申报时间请及时关注通知。重要时间节点

学院组织动员阶段:20201020日前

学院申报推进、论证阶段: 20201230日前  

学校申报辅导讲座:2021年放寒假前

学院上报申报正式稿:2021220日左右

学校评审并上报:20213月初

以上时间安排,如与国家和省社科规划办正式下发的2021年申报通知有出入,届时再作适当调整。

二、申报推进工作安排

(一) 组织动员工作

1、学院动员。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完成动员,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师参加(2020年10月20日前)。

2、学院制定申报工作推进计划。各学院需要对本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并制定本单位“2021年人文社科国家基金申报工作推进计划”内容包括:拟申报情况(含人员)、申报组织以及预评审工作具体方案。 (20201030日前)

(二)学院论证及相关要求

1、各学院召开选题论证指导会。提倡校内学科专家评审与外邀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在学院内、学科内进行小范围充分研讨。(2020年11月30日前)

2、各学院分学科组织对申报书及活页进行重点论证阶段。鼓励请进来或走出去,邀请学科会评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202012月30日前将推进计划及实施情况报送科研处备案)

3、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申报书的多轮论证辅导。2021年1-2月)

4、学院根据要求完成形审上交科研处(20212月20日左右)

(三)学校论证及相关要求

1、学校科研处联合二级学院积极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兄弟高校专家来校指导项目申报工作。 202010月下旬起)

2、科研处做好相关政策解读。(202010月下旬起)

3、在全国社科规划办正式发布2021年申报公告后,科研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活页初稿,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论证、遴选结果公示及反馈修改意见20212月)

4、申报人修改完善,学校完成形审并上交省哲规办( 20213月初)


                                  科研处

                                 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