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好中选优;要结合本学院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发展方向,加强课题论证,着力提升申报材料质量;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二、申报资格限制
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即2018年3月15日之后被公告终止或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者二选一。
三、申报名额
我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021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可报名额为16项。各学院在校内申报时不限额,但需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排序,上报时在学院申报汇总表中明确评审排序结果。
四、填报要求
申报人必须采用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0年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请书》《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申报材料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正反面)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
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申请书》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打印上一下内容:1. “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字样,同时该栏日期请统一填写为2021年3月9日; 2.“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同意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并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字样,同时该栏日期请统一填写为2021年3月18日。
五、上交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申报公告中下载。
1.第一轮提交材料要求:2021年3月1日10点前。
对象:所有申报项目。
要求:纸质《2021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由学院提交一份汇总表即可) ;电子材料包括《申请书》和《活页》,分别以申请人姓名和“申请人姓名活页”命名,分别放在“申请书”和“活页”两个文件夹中,与本学院《2021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统一放入以学院全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打包发送。
2.第二轮提交材料要求:2021年3月9日10点前(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对象:经过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拟推荐到省里的16个项目。
要求: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同第一轮,纸质材料包括:(1)免于筛选的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6份,参加筛选的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7份。其中5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采用1夹9(1份《申请书》中页夹4份《申请书》在上和5份《活页》在下)的方式叠放,另外免筛的1份《申请书》中页夹1份《活页》供我办存档使用,参筛的项目1份《申请书》中页夹2份《活页》单独打包。(2)加盖公章的《2021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六、时间要求
各学院请于2021年3月1日10:00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如因疫情等因素导致延期,或者校内评审方案改变导致材料提交要求变化,学校将及时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联系人:赵老师 85070181
科研处
2021年1月11日
附件2: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活页、代码表、课题指南.zip
附件1:2021年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