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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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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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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4号)和《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科院科〔20201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1119日—1215期间对2019年度和部分2020年度立项的“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9年度立项的“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技术创新引导专项。

22020年度立项的“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含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一般项目。

二、结题验收依据

“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以《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科院科〔20201号)作为主要依据。

三、结题验收安排

1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命名为“项目编号—姓名”,统一交至学院。

2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专家对上交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评审,依据(浙科院科〔20201号文件),判断项目是否符合结题要求,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给出结题验收结论,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下。最后,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按要求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6)。

3、二级学院(部、中心)上交材料:

①“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学院签字、盖章,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命名为“结题报告—学院”;

②“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盖章,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命名为“结题情况汇总表—学院”;

③“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盖章,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命名为“评审结果汇总表—学院”。


4、所有材料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215前统一上交。纸质稿交至行政楼303科研处,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命名为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院发送至2012169175@qq.com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85070181




20201119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材料.zip